-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 教师〔2015〕402号
- [2018-06-25] 阅读量:loading...
-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20年中原名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4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精神,按照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20年中原名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4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精神,按照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度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19名,详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文本材料考核
文本材料包括:《中原名师周期培育对象年度考核表》和个人发展规划、理论研修、实践研修、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等考核项目所规定材料(含佐证材料原件)。
文本材料报送:纸质文本材料由学校根据有关要求提出考核意见,并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交考核组。电子文本材料于2018年6月18日前发送至:1917700218@qq.com。
(二)教师发展学校和名师工作室实地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6月21日—24日。考核顺序由各考核专家组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考核对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和厅直属中小学校。
考核内容:依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学校考核评估标准》和《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陈述答辩、资料查阅、座谈访谈、实地考察等。
(三)考核组集中评审和总结汇报。
2018年6月24日—27日,考核组集中评审、总结汇报;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工作研讨。
三、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省辖市和厅直属中小学校对下一阶段的考核工作做出安排,并明确1名同志负责考核联络工作。
(二)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明廉政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标准接待,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核环境,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考核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与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联系,联系人:丁武营,联系电话:0371-62005286。
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附件:2018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名单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