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8-01-22] 阅读量:loading...
- 自2013年我省启动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已累计认定中原名师74人、省级名师3500余人、省级骨干教师近3万人,基本建立了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河南省基础教育教研室,厅直属中小学校:
自2013年我省启动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已累计认定中原名师74人、省级名师3500余人、省级骨干教师近3万人,基本建立了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为全面发挥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效益,结合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省基础教研室)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管理服务人员。要将中原名师培育过程性资料、档案及时梳理归档,查漏补缺,备案备查。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对标志性成果和亮点工作等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工作,积极落实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配套政策,在政策制定、经费投入等方面对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强对中原名师及其所在学校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原名师、中原名师工作室和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确保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取得实绩、发挥实效。要主动对标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深化区域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整合区域内教师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和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推动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各中原名师所在学校要着眼于大局、全局,建好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为区域教师队伍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要关心支持中原名师的发展,为中原名师、中原名师工作室的发展创设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加强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5〕774号)中的中原名师培育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使用管理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各中原名师所在学校须将经费使用情况上报主管市(县)教育局,各地汇总后于1月20日前上报我厅师范教育处。
四、各中原名师要树立立德树人的专业发展理念,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立足学校发展,真正做学生知识的授予者、人生的引路者、文明的传承者和道德的示范者。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工作。要总结教育智慧,凝练教育思想,示范引领全省的教师专业发展。同时,要百尺竿头,努力奋进,积极申报国家教学名师和国家级教学成果等奖项,为河南人才建设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小学校要按照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持续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分级管理、多方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开放合作管理工作格局,为中原名师申报国家教学名师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创造有利条件。省教育厅将择机对有关单位中原名师培育工程有关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管理工作推动不力、经费使用违反规定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770,电子邮箱:393026840@qq.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