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的通知
- [2018-04-04] 阅读量:loading...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4〕85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教师〔2017〕388号)文件要求,在总结焦作市、永城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厅将全面开展全省能力提升工程的发展性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是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和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是能力提升工程的“最后一公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做好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确保能力提升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测评对象
获得“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的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
三、测评时间
测评工作依托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时间为:2018年4月5日——2018年6月20日。
四、责任分工
(一)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整体统筹安排、过程监管和总结宣传等工作。
(二)省“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办负责提供测评工作技术支持、过程性指导和答疑服务等工作。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要在做好“国培计划”项目县教师发展性测评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城区教师发展性测评工作,具体包括组织教师申报、设置学科分组、组建评审专家小组、组织专家评审、上报发展性测评工作总结等。
五、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倒排工期,稳步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发展性测评有关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发展性测评实施情况总结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办。
2.各承训单位要协助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学员培训成绩的导入、核查等工作。
3.各中小学校长是发展性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各市县要求,做好本校教师发展性测评组织实施工作。
4.参加测评的教师需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及时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认真填写《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程发展性测评申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提交上传教学资源包,并填写教学资源包所在网站网址,以供评审专家在线评审。
5.发展性测评等级证书将作为省级中小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以及能力提升工程种子教师等评选的重要条件。各地可将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性测评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加分条件。
6.省教育厅将在总结全省工作的基础上,发布能力提升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报告,通报全省及各市县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联系人:王超超,肖立志;电话:0371-58525573、58525571,电子邮箱:hnjs@vip.163.com;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艺术楼202室,邮编:450046。
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附件:
1.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实施情况总结表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程发展性测评申报表
2018年4月2日